我名叫戴春红,生于1968年,家住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荷塘乡金湖村上华村民小组,全家五口人,上有已无劳动能力的七十多岁高龄的父母,下有正在读高中寄宿的儿子,正是最需要钱的时候求生之路手机版仿制。我是家中唯一的经济支柱。在2009年12月份,因不慎落入井中,造成我左腿粉碎性骨折,治疗费用已花去五六万元,这次灾祸已使我家贫如洗了,而且后续治疗还需要不少钱。因我的左腿伤残过重,现在我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家中生计。拄着双拐的我,为了活下去,在万般无奈之下,看到左邻右舍建仓库出租,就找亲戚朋友借钱,在自家的自留地上搭建了一个仓库,准备用来出租以维持生活。眼看生活有望,不料,2010年8月26日被乡政府无情的把我新建的用来维持生存的仓库全部摧毁,抹为平地,就连原有的围墙都无法幸免,那场面真让人惨不忍睹!一眨眼之间,我所花费的24万多元钱就化为了灰烬,要知道这么多钱可是一个农民一辈子也难挣到的,而所有的这些钱都是亲戚朋友看到我没有劳动能力了,看到我还要生存才借给我的。而不可理解的是,就在离我家仓库仅一墙之隔就有已建成两年之久的仓库,有关部门根本就不去拆!!周围观看的群众都愤怒不平,一个残疾人搭建一个用来求生存、用来维以生计的仓库就要受到如此不公平的待遇吗?难道法律只是针对老百姓,有关系或当官的就可以无视法律,搞特殊化吗?就在我家周围建有的还有好几个仓库,难道他们的建筑就不违反政策法规吗?政策法规对每一个人都应该是平等的,可为什么就只有我这个残疾人建的用来维持生存的仓库违章了呢?为什么就只强拆我这个残疾人的仓库?难道法律只是针对残疾人?有谁能给我回答啊!如果他们所建的仓库在刚建成就被强制拆除了的话,我也不会去建这个仓库?如果不是我伤残过重丧失劳动能力,无以为生了,我也不会去建这个仓库?我是残疾人,虽然我残疾了,但我也是人啊,我也要生存啊!!!
我们国家是一个法制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作为政府官员理应为民做主,为民排忧解难求生之路手机版仿制。一个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应该得到政府更多的关心和帮助,但我这个残疾人得到的却是其它正常的健康人所建仓库安然无恙而我的用来维持生存的仓库却要遭到无情摧毁?仓库是违章建筑,难道连围墙也违章了?也要遭到无情摧毁?更不可理解的是,在土地没有被征收的情况下,在连强拆通知书都没有下的情况下,就直接开着铲车过来,把我所建用来维持生存的仓库抹为平地。作为一个残疾人,我身残志不残,我自己想办法求生存来减轻政府的负担,政府应该对我雪中送炭,应该多关心和帮助我这个残疾人,不应该对我落井下石啊!!如果落井使我身体残疾了,那么可以说碾过我用来求生的仓库的铲车使我的志向也变成了残废!!这种不公平的做法让我走投无路了,是不想让我活了啊!!这种做法使我陷入绝路,已到了无法生存的地步了!!一个残疾人的求生之路为何如此之难啊!!残疾人也是人,不能因为我残疾就对我进行歧视,我也要生存啊!!
现场
一墙之隔的仓库
原围墙
齑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