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投诉』 [投诉]深圳版特邀快刀黑七,发贴人要求也能算删贴理由?[已扎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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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少年去游荡 提交日期:2004-11-26 10: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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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送者:快刀黑七 日期:2004-11-26 8:40:00 [消息列表]

    很抱歉!您在-深圳- 栏目 「二胡《二泉映月》(Flash)」中回复的帖子已被删除,删除原因如下:“灌水”,有意见请与斑竹或社区编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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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送者:快刀黑七 日期:2004-11-26 8:41:00 [消息列表]

    很抱歉!您在-深圳- 栏目 「二胡《二泉映月》(Flash)」中回复的帖子已被删除,删除原因如下:“发贴人要求”,有意见请与斑竹或社区编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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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送者:快刀黑七 日期:2004-11-26 8:39:00 [消息列表]

    很抱歉!您在-深圳- 栏目 「二胡《二泉映月》(Flash)」中回复的帖子已被删除,删除原因如下:“灌水”,有意见请与斑竹或社区编辑联系。

    在她帖子里总共发了三句话:

    SF

    删除了我又发下面就是,没什么的。

    你冒火是你的事,不关我的事,谢谢。

    按照首席斑竹抛砖引玉制定的“天涯城市深圳版管理条例”中定义的“恶意灌水”看:“指同一内容连续多次发帖或回复(含连续表情符号或不连贯字母回复),或者本可一次发表的内容分多次发表,包括同一人多个马甲同时进行无意义的灌水。”自认为被删除的帖子不太符合这个“恶意灌水”的标准。如果“SF”哪个定义为灌水我也认了,不过特定情况是那是抢占的一楼,查阅深圳版,强占沙发的多用SF,或者更有直接用空格代替的,屡见不鲜。目前也尚无正式公告宣布严禁强占沙发,法不禁止则为合理。

    另外,如果发贴人,也就是所谓楼主的意见也能成为斑竹删贴的标准的话,那个人对这样的情况就非常担心了。我是否可要求斑竹删除所有在我帖子里跟贴的语言,只保留我自己一人的?我在我自己的帖子里是否可以为所欲为?天涯是否还是一个开放的自由言论的BBS社区?深表担忧。

    特此投诉,盼尽早回复,谢谢!

标签: 投诉 快刀 特邀 深圳 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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